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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圖:3月1日,在泰國曼谷,反政府示威者結束“封鎖曼谷”行動後,清除皇家警察總署正門處的塗鴉。
資料圖:當地時間2014年2月2日,泰國曼谷,儘管反對派示威者不斷干擾,前日還發生了暴力衝突,泰國當局依然如期舉行了大選。不過有部分投票站遭到了反對派的封鎖。
中新網3月21日電 綜合外媒報道,泰國憲法法院21日裁決,2月2日舉行的大選無效,必須重新舉行選舉。
泰國憲法法院稱,2月舉行的大選投票沒有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同時開始,因此不符合憲法規定,須舉行新的選舉。憲法法院要求選舉委員會與泰國看守政府商議新的選舉日期。目前並不清楚新的選舉將於何時舉行。
泰國新一屆國會下議院選舉投票2月2日舉行。此前的1月26日,選委會為那些在2月2日無法參加投票的選民舉行提前投票。因反政府群體示威者阻擾,1月26日和2月2日有多個選區投票站的投票工作未能正常進行,故選委會迄今尚未公佈大選結果。
2月12日,泰憲法法院曾駁回民主黨要求其判令2月2日國會下議院選舉無效的訴訟請求,其理由是其時尚無可信的證據證明,當天的投票選舉違反了憲法的相關規定。
3月6日,申訴專員辦公室轉呈學者請願信給泰國憲法法庭,稱2月2日的國會下議院選舉程序不公,當天有28個選區因無人報名參選而未進行投票,當天的投票也未按憲法之規定在一天內完成,因此他要求憲庭裁決選舉無效。 (原標題:泰國憲法法院裁決大選無效 要求重新舉行選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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